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
开放管理制度
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简称“工程中心”)是环保高新科技成果开发与转化的产学研平台,为更好发挥工程中心先进设备及各类基地在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环境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为平台,向本科生开放,开放管理方式如下:
1、开放实验室实行工程中心分管实验或工程基地的教师负责,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制;
2、实验室开放以书面形式预约,学生可填写《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申请表》;
3、实验室根据预约申请的情况协调安排并提前通知学生到工程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或参观工程基地的活动。
4、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服从实验室相应负责教师的安排和管理;
5、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制度、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制度等开放实验室规章制度;
6、严格按操作说明使用仪器,大型仪器的使用还须在使用记录本上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及仪器是否正常等信息;
7、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度,进出实验室应按要求填写《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情况记录表》;
8、实验完毕,关好水、电、气,整理好仪器设备,经负责实验室的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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